早报讯 在冬日的暖阳下,我看到的却是3张欲哭无泪的脸:为什么我们的生路就这样轻易被剥夺?为什么我们的产权要让“管理中心”来垄断?前天,来自舟山市普陀区的客运三轮车主虞和平对我说:“我今年48岁了,老婆、孩子都没工作,1998年我凑了4万块钱买了辆机动三轮车,全家靠它生活。现在,普陀区政府说机动三轮车要取消,我们的车证要合并,经营权要上缴,这样叫我怎么活?”这位大男人的窘困,让我也窘迫起来。我了解后发现,去年12月10日,舟山市普陀区政府发文,规定从2001年12月21日起,禁止客运机动三轮车 在沈家门城区范围内营运;原经批准获得客运机动三轮车营运权或租赁权的从业人员,向区三轮车管理中心租赁人力客运三轮车,两人拼租一辆。新的租赁期限又根据获得营运权的前后分为四年和两年。令当地政府料想不到的是,该“通知”一出就沸沸扬扬。丁忠良,41岁,老婆眼睛不好,没有工作,儿子还在读初三,因为购车欠了一大笔债,原想多辛苦点靠车改善生活,现在却要拼租,产权也没有了。他越想越伤心,当即吃下了一大堆安眠药。丁师傅被救了过来,但沈家门城区95名机动三轮车从业人员却站出来反对了。这95人有的是下岗双职工,有的是土地征用户,有的是残疾人,家境困难,三轮车营运收入是他们主要生活来源。他们质问:“现在断了这些来源,是否与‘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政策相背?”普陀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称,关于普陀区的客运机动三轮车整治方案,是根据《浙江省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取消主要是考虑到安全性能和污染的原因。而两辆机动三轮车并成一辆人力三轮车,是为了控制车总量。规定管理中心垄断,是为防止转卖、转租等。这位负责人强调,三轮车是政府保护下的有限公共资源,个人不能一辈子拥有(据悉,现在普陀区的三轮车没有明确使用限期)。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吕思源律师认为:“三轮车管理服务中心”是普陀区下属的计经委所办的企业,该区政府将新三轮的营运权只批给该“中心”,使之成为行业垄断企业,有滥用行政权力跟车主“抢饭吃”的嫌疑。车主们反复强调:“我们也仅是为了有饭吃,从保护城市环境考虑,是否可以将机动三轮车改为电动三轮车,若一定要换成人力的,应该一证换一证,产权仍归个体所有。”如今,普陀区的机动三轮车从业人员正准备运用法律手段来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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