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月11日消息:广西百色市公安局刑侦直属中队原中队长周寿山因与百色丁旭黑帮有密切联系,并私纵
罪犯,已于去年4月20日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日前又被百色地区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南国早报报道,周寿山系百色黑帮头目周寿南(在逃)之弟,因伪造笔录,致使犯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黑
帮成员逍遥法外而被百色地区中级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 徒刑8年。
后检察机关发现周寿山还有其他涉嫌犯罪的事实,遂补充起诉称:周寿山于1997年11月某日晚应黑社会性质组
织“洪兴社”黄东波(在逃)之邀,与黄东波、黄伟(已判刑)等人到百色市中山录像室门口找到邓国辉、陆荣、苏成亨3人
,周掏出手枪叫邓国辉等3人不要动,任由黄东波、黄伟等人殴打邓国辉等3人。
此外,周寿山还于1998年百色市公安局开展扫除“黄、赌、毒”统一行动前,告知周寿南、丁旭等人暂停赌场营
业。1998年年底的一天,周寿山应丁旭叫其帮修理枪支的要求,将本局一位民警佩带的手枪拆开,取出其中零件换到丁旭
拿来的“五四”式手枪上。
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寿山以上行为又构成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总和
刑期13年,决定执行12年。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