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郑蕾)对于从事财务工作的杜翠芳来说,到银行存取款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然而去年8月一次“平平常常”的取款,却让杜翠芳惹上了官司,原因是她从银行“多”取了1万元。昨(14)日,这起因取钱取出的官司在金牛区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
在昨日法庭调查阶段,原告方农行锦城支行为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当庭出示播放了本案中最具争议的一份证据———事发当天银行的监控录像带。农行锦城支行方面认为,根 据2001年9月25日,金牛公安分局委托重庆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录像带作出的“送检录像带记录的银行出纳员递交给储户的人民币是6把”的鉴定结论,可以认定是杜翠芳多拿了1万元。
杜翠芳的代理律师、成都天则律师事务所陈晓平律师则认为,该盘录像带本身疑点颇多:1.录像带上没有时间显示,不能证明是事发当天的记录;2.人像模糊,不能证明取款人是杜翠芳;3.银行工作人员到底取出的是5把还是6把无法确认;4.钱币面值极其模糊。陈律师说,仅凭这盘录像带就认定是杜“多”拿了钱,显然证据不足。
面对原被告双方激烈的辩论,昨日,法庭对这一关键的证据是否采纳没有明确表态,宣布择日再判。
新闻闪回
祸起“一匝钱”
2001年8月22日,当时任金牛工联商贸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杜翠芳到成都市锦里东路8号的中国农业银行锦城支行城北分理处为单位取款5万元,办完一切手续后,杜翠芳回到公司上交了款项。当天下午,银行工作人员在扎账时发现:银行库存现金少了整整1万元。通过观看当天的监控录像,银行确定是杜翠芳在取款时,由于银行出纳员的疏忽,多付了“一匝”钱(即1万元)给杜翠芳。但对银行方面的指认,杜翠芳又坚称自己并没有多拿这1万元。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农行锦城支行于去年12月初将杜翠芳及其所在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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