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结一起企业状告执法者违规执法案,法院确认被告郑州市金水河管理处作出的阻止郑州市紫荆山百货大楼施工、拆除围墙的行为违法。至此,这起历时大半年的官司终于告一段落。
据原告紫百诉称,2001年5月3日,紫百的西配楼工地正在正常施工时,金水河管理处工作人员赶到施工现场,强行让施工人员停止施工,且不出示执法证,将已经垒好的墙推倒
法院认为金水河管理处以执法为由阻止紫荆山百货大楼施工,强行拆除围墙,没有法律依据,其执法行为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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