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被执行人于某由于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于某的孙子终于回到母亲的怀抱。 被执行人于某之子于2000年7月9日因车祸身亡后,儿媳王某在卫生院生下一遗腹子。于老汉为续香火让女儿到卫生院将出生仅25天的孙子偷偷抱回家自己抚养。王某多次托人说合未果,便将公公于某告上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于某将孩子交还其母抚养。判决生效后,于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王某就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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