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全国首宗开瓶费官司终审判决 收取开瓶费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1月15日14:51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学兵、毕式明,通讯员王鸣)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 国首宗消费者状告酒楼“开瓶费”一案(详见本版8月28日、11月29 日报道)昨天上午由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酒楼不得收取消费者的开瓶 费!

  去年7月15日晚,广州市民曲先生为庆祝北京申奥成功自带珍藏多年 的“杜康”酒到某酒楼吃饭,被酒楼收取了“开瓶费”20元。曲先生认为 酒楼强行加收开瓶费行为是强迫他
接受服务和商品,严重侵害了他的公平交 易权等合法权益。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所收取的20元开瓶费,赔偿 20元和精神损失费1元。被告酒楼则认为,“开瓶费”不单是针对服务员 为顾客开启瓶子这一动作,而是指酒楼给顾客提供了酒杯、服务等。去年8 月27日白云区法院一审判令酒楼返还20元“开瓶费”,不予支持原告曲 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曲先生认为一审判决不公平,遂上诉至市中院。二审 庭审时双方无法达成调解。

  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某酒楼向曲先生收取的“开瓶费”实际是服务 费,违背了《民法通则》有关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原审判决 酒楼退还开瓶费20元合理,予以维持;酒楼关于“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2 0元”的规定虽没有提示给曲先生注意,但向曲先生收取开瓶费的行为不具 有欺诈性质,其上诉要求酒楼赔偿20元无理,法院不予采纳;曲先生要求 收取精神损失费1元,证据不足,法院予以驳回。

  虽然法院已判决收取开瓶费不合法,但记者随后走访了一些酒楼,发现 有些酒楼仍然设有收取开瓶费的规定,继续收取消费者的开瓶费。遇到类似 事件,每一个被收取开瓶费的消费者都提起诉讼进行维权是不切实际的。看 来,如何清理规范酒楼这些不合法的规定仍需依靠有关部门的介入。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短信传情不言中
对方手机
发送内容[最多60字]

选择闪电方式 您的手机
您的密码
索取密码  
千首新浪短信点歌
闪电传情不看不行


分 类 信 息
:IT笔记本热卖中
   外语名校任您挑
   啄木鸟婚纱摄影
   吉林雾凇双卧四日
   新年新选择新领域
   日本进口减肥食品
:大众polo开始预定
   浦江工业园区招租
   ★巴西烧烤美味
: 0.33/分国际长途
:出国留学的摇篮
   欢迎加盟平安保险
:留学澳州首选澳宝
   友和道通商务网
:全新人才招聘信息
:接?不接?一亮便知!
:吃100元,送50元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