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15日讯(见习记者 王振国)国家药监部门明确规定:戒毒类药品不能做广告、不能私自销售。但记者发现在济南街头张贴有戒毒药品的广告,有些药店在私自向患者销售这类药品。
今天上午,记者赶到省城槐荫区标山南路,在一比较繁忙的交通路口附近墙上见到一张药品广告画,上面写着“轻松戒毒,关爱到家”。记者以一个患者的身份按照广告上留下
记者来到大观园附近的一家药店,问一个30多岁的女大夫:“这里有没有戒毒药?买这种药还需要什么手续?”大夫边整理药边对记者说:“有,我们这里的戒毒药不管是对杜冷丁还是海洛因治疗效果都挺好,况且在我们这里买根本不需要什么手续。”
那位大夫透露这种药目前销售很好,245元一盒,超过500元还能够优惠。 记者在花园路一药店也见到了这种戒毒药。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负责人说,戒毒类药品属于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处方药,不允许做广告,要购买必须有医生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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