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人随意扯根铁丝晾衣服,使得一名学生摔断两颗门牙。昨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场地管理者被判赔偿伤者8545元。 小郭是一名学生,家住省农业干部管理学校,去年3月18日下午,他在自家楼下运动。由于天色较暗,他在跑步时,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当即摔倒,嘴里血流不止。疼痛过后,他发现自己的两颗门牙被摔断了,右手也受了伤,原来一根晾衣服的铁丝拉在两幢楼房之间的路上。是谁扯了这么一道“绊脚绳”?小郭受伤后,他的家人却找不到扯铁丝的人。找到农业干部管理学校时,校方拒绝承担小郭
小郭的伤该谁负责?小郭的家人只好上法院讨说法。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郭没有过错。农业干部管理学校是场地的所有者,对场地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由于他们没有对场地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造成小郭受伤,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因此,判决学校赔偿小郭因受伤花去的医疗费、治疗费及交通费8545元。同时认为,因小郭的伤势没有严重后果,他提出的精神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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