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记者龙艳婷 通讯员钱雄耀 彭树华报道 广西林校组织毕业班20多名同学到深圳实习,中介公司承诺每月可得500元工资,然而两个月过去了,有的同学反映一分钱工资也未领到手。记者昨日与该校联系上,校长立即约见记者并表示如情况属实一定妥善安排好实习学生。
据该校毕业班戴同学的家长王女士反映,2001年11月13日,广西林校组织三年级学生 到广东深圳龙岗区葵冲镇延安路的一家公司实习,公司要求每位学生交近800元费用。在实习期间,学生可得到每月500元的工资,到2002年6月实习期满即可回柳。1月8日,随同前往深圳实习的女儿从深圳打回电话哭诉:他们一帮学生到深圳,所谓实习是在打工,好一点的做电工,差一点的拖地板。原来答应的每月500元工资如今过去快两个月了,他们却一分钱也没有得到。一些身上有钱的同学已经回柳,剩下的10多个同学因身上缺钱无法回家。
昨日,记者与广西林校取得联系,他们称不知学生到深圳实习遇到此事,他们也未向学校反映。但学校得知情况后非常重视,该校石校长及招生办朱主任立即来到本报柳州站说明事情前因后果。
据了解,为拓宽学生就业门路并丰富学生社会实践经验,于是校方与自治区劳动部门下属的一个中介机构联系实习事宜。当时派到深圳实习的共有22名学生,他们全是自愿同时经过家长同意与中介机构签订实习协议才前往的,收取学生的费用700多元包括中介费、实习单位的管理费和车费等,学校未收取一分钱。石校长告诉记者,广西劳动力市场驻深圳有一个劳务站,如学生遇到麻烦可向他们求助。石校长表示,如学生确实遇到了麻烦,校方一定尽力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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