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 (记者 穆青胜)一起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的大案,近日在陕西丹凤县法院审理终结,三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自去年春季以来,被告人陈仓良非法捕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6只,出售给被告人王先进,被告张育斌非法收购猫头鹰20只,亦出售给王。王又从他人手中收购猫头鹰40只,于2001年5月24日贩运到外地途中被丹凤县公安机关查获。近日,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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