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读者梁必用先生专程向本报热线反映,盲道应是无障碍设施的重要部分,而上海海宁路上的盲道却流于形式,挪作他用,还设置人为障碍,令盲人没有方向。记者赶到现场,在四川北路国际电影院门口,这里的盲人专用道已被划上粗白线,作为固定停车点。余下的盲道也是断断续续,令盲人无所适从。当盲道从海宁路延伸至近四川北路时,盲道上竖起了约8米高粗大的广告灯箱铁架,使盲道被阻隔。一些过路行人纷纷指出,这样的通道连正常人也难走,怎能让盲人通行呢?当记者来到海宁路西藏北路时,又发现,这里的人
记者又从市残联宣传处了解到,国家早在1990年就颁布残疾人保障法,上海市在1993年也颁布了相关的具体法规,规定所有新建、改建道路都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任何单位都不得任意侵占这些设施,人人都应关心、维护残疾人利益。(记者谢其祥白华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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