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梅州一月十六日电(卜瑜)广东梅州市法院今日审结了一起上山打猎误杀他人的奇特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去年十月下旬,梅县人李某与朋友相约到该县三乡镇的一座深山中打猎。该镇地处偏远山区,时常有野猪等野兽出没。他们携带了大杀伤力的火药枪欲图猎取野猪,但搜索良久仍一无所获。
至黄昏十八时左右,光线暗淡,与李某同去的朋友发现草丛有异动,便兴奋地大叫:“大野猪出来了!”李某快跑过去包围野物,果然发现在草丛深处有一异物冲了过来,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他立即端枪射击。在如雷的火药枪声中,伴随的却分明是一声人的惨叫!
李某等人顿时傻了眼,急忙扒开草丛一看,同村的农民陈某倒在血泊之中,后证实伤重不治。
李某随后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地交待了误杀他人经过。(完)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