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通讯员师晓)陕西凤翔县西大街一下水道盖缺损,造成一村民跌伤。昨日,凤翔县法院判决,该县城建所败诉,该村民获赔7000元。
2001年11月14日晚上,凤翔县纸坊镇村民杨继平骑自行车途经凤翔县西大街时,突然连人带车一起栽入无盖的下水道内,杨被摔成颅底骨折、鼻根部挫伤、鼻骨骨折,后在医院治疗52天。
出院后,杨继平将负有维修和管理责任的凤翔县城镇建设管理所推上被告席。昨日,凤翔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凤翔县城建所疏于维护和管理,造成西大街下水道缺损,给杨继平造成伤害。遂判决城建所给杨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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