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一次肚子痛,今年39岁的湖北妇女汤清莲不但失去了阑尾,连原本7米长的小肠也仅剩25厘米。如今,她每天只有依靠注射营养液维持生命。
汤及其家属认为这一后果是由于医院误诊和后续治疗时未采取有效救护措施造成的,从而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50余万元。这一医疗纠纷案昨日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9月22日上午6时左右,身体一向健壮的汤清莲突然肚子痛,11时,家人将其送往南山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当时值班医生仅将原告的腹部按压几下,就确诊为急性阑尾炎,并于当日下午3时至5时进行了阑尾切除手术。
手术后的几天里,汤多次出现腹部剧烈疼痛的症状,但主治医生和值班医生均以注射杜冷丁了事,不足4天时间,注射的杜冷丁多达8支。其间,汤及其家属曾向医生提出,“是肚子痛,不是刀口痛。”但院方却未理睬。
一天内便血8次
9月25日上午6时半,汤说要拉大便,谁知,汤拉下的竟是鲜红血水。据汤的家属称,一天下来,汤共便血8次,同时肚子不断鼓胀,像个身怀六甲的孕妇。为此他们异常担忧,而医生“只是一个劲地给病人注射杜冷丁(一个小时内就打了支)。”晚8时半,汤已经脸发白,嘴发紫。见南山区人民医院还未采取有效的诊治措施,汤的家属要求立即转送深圳市人民医院。但主治医生不准。
现在连喝白开水都很困难
直至次日凌晨3时许,汤清莲才被允许转往深圳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医生会诊后,先为汤做了心脏手术,随后又进行了剖腹手术,发现汤7米多长的小肠为细膜静脉血栓形成,已全部坏死,只好切除,仅残留下25厘米。
从此,汤清莲身体的营养吸收功能完全丧失,每天只能依靠营养液维持生命。汤清莲痛苦地告诉记者,现在她即便是喝口白开水都很困难,走路不出百米就气喘如牛。
被告不是误诊就是误疗
原告律师认为,被告不是误诊就是误疗。如果原告在做阑尾切除手术前,其小肠就有病变的话,被告就是没有对症诊治,延误病情,被告应承担责任;如果原告在做阑尾手术切除前,其小肠没有病变,那么,原告小肠最后坏死,就与被告有关,即被告医生治疗有误,被告仍要承担责任。
针对原告律师的这一说法,被告称,他们对汤清莲阑尾炎的病情诊断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医疗行业的规范和要求的。汤清莲转院前,他们已怀疑汤患的是肠细膜静脉血栓,限于医疗设备最终未能确定,但医院在这方面是有医疗技术的。况且汤转院前的各项生命体征完全正常,所以汤后来小肠被切除的后果与南山人民医院无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再者,从医学临床角度来看,目前国内外阑尾炎的误诊率还是比较高的,而且肠细膜静脉血栓不易被发现,所以被告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据悉,此前深圳市人民医院曾主持调解了一份协议书,由南山人民医院一次性补偿汤清莲17万元(南山人民医院长杨佳勇和深圳市人民医院均签字盖章)。对此协议书,被告称那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进行的,并不等于南山人民医院在汤清莲这一事件上存有责任。
由于此案的审理颇为复杂,昨天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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