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河北省来津打工的谢某,伙同同村的钟某趁夜黑人静,盗取铁路运输用的帆布,后又藏匿于其三哥家中。其兄在帮忙销赃的途中被刑侦局五队的民警抓获,即刻又将谢某抓获,钟某外逃。
15日早上6点30分,一男子蹬着一辆三轮车出现在铁东路上,车上装着两大块铁路运输用的崭新绿色帆布,还有一大捆防水电缆。此时正好杨咀中队和北辰分局夜控队的民警巡逻 至此,见状立即对其进行盘查。此人神色慌张,称是自己于七八天前在某菜园里拾到的。民警见事情可疑,随即将其带到杨咀中队进行审查。经审查,该人谢某(河北省围场自治县人)交代了这些物品是其弟放于他家的,且其正准备将这些物品运到长途汽车站,交予其老乡钟某,由其将之带回老家河北。据此,警方立即将其弟谢某抓获,钟某外逃。经过十余小时的审讯,弟弟谢某(男,33岁,河北省围场自治县人)终于交代了其伙同他人盗窃铁路物资及个人盗窃电缆的犯罪事实。
2001年8月某日深夜1时许,谢某和钟某来到他们打工的河东区一号门货场内,见四下无人,一人盗取一块帆布,然后二人将其装入尼龙带中,搭乘一辆大发出租车,运至家住北辰区的谢某的三哥家中,准备过年时带回老家销赃。2001年9月某日晚11时许,谢某独自来到河东区富民路,将正在修河套抽水用的防水电缆用随身携带的小钢锯锯断,然后装入尼龙带,搭乘夏利出租车,运至其兄家,其所盗物品总共价值3000余元。现此案已被移交有关部门,做进一步审理。
疑犯自述
我是2001年7月份来到天津的,然后在河东区一号门货场装卸队打工。打工时看见许多铁路运输用的帆布,就想偷两块回老家卖钱。因为老家有地,我就偷了正在使用的电缆,也不知多少米长,准备用在水泵上浇地。我跟三哥说这些东西是我花钱买的,暂时放在他家,打算年前带回老家。我没上过学,连字也不认识,更不懂什么法了。我觉得这些东西也不值几个钱,没什么大不了的,偷完之后就觉得没事了,但偷时还是害怕被人看见。现在一想起在老家怀孕七个月的妻子,我就后悔极了。
新报见习记者张玲通讯员李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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