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魏羽弘杨海记者吴宇航)昨(17)日,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建议省内各人寿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签订以前的要约阶段推广《人身保险投保说明与告知确认书》,尽可能避免出现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纠纷。
据了解,该确认书对保险业务员提出了7项应当说明的重要事项,同时还对购买人身险的市民提出了4项应当告知保险公司的相关要点。只要保险要约双方都按照《确认书》的提 示进行规范操作,就可以做到明明白白买卖保险新产品。
据悉,以往对保险人如何做到说明清楚、投保人如何做到告知清晰等重要事项一直没有提出良好的解决方案,这是导致保险理赔纠纷频出的重要原因。
投保说明与告知确认要点
投保人身险时,保险业务员应清楚说明以下事项:
1.保险责任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交费期;
2.保险免责条款内容及其处理方式;3.续期保险费交纳方式、宽限期及合同失效、复效规定;
4.有关接触合同的退保退费条款及现金价值;
5.自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单后10日内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6.投资型险种所交保费中个人账户与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分配比例;
7.业务员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
投保人身险时,您是否已经清楚明白地告知保险业务员以下事项:
1.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家族病史;2.投保单所列告知事项已经全部如实填写;
3.如实告知其他有关保险合同的问题;4.最近一次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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