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双方都无证驾驶车辆,导致车祸而引发的过失致人死亡案,昨天在上海松江区法院作出了判决,幸存者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部分赔偿死者的经济损失。
现年30岁的松江区农民诸冠军,没有驾驶执照,但还算会摆弄几下方向盘。去年8月13日下午,他向朋友借了一辆桑塔纳轿车,独自开车去兜风。当他由东向西沿着一条乡间小道当行至一十字路口时,正好有一辆摩托车由北向南也经过此地。诸冠军因操作不当,在路口
松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两人都是无证驾驶,但主要责任在诸冠军,故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做出判处。(胡卫国李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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