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强奸女大学生10余次 一审被判3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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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1月18日11: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消息: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音乐系原系主任、教授李云鹤,利用职权以“上大学”及“毕业分配”等相要挟,多次强奸一名在校女大学生。日前,经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李云鹤有期徒刑三年。 据检察日报报道,年仅20岁的女大学生杨妍(化名),在2000年4月先后向校领导、公安机关检举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音乐系系主任李云鹤,多次以“上大学”及“毕业分配”相要
由于此案证据上的原因,2000年12月、2001年5月,南岗区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对此案进行庭审调查。在第二次开庭时,杨妍出庭指证,当庭揭露了李云鹤的丑恶行径。 法庭审理查明,1999年3月,杨妍因要报考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音乐系,托朋友找到该系系主任李云鹤辅导声乐。3月27日,李云鹤将杨妍约到哈市某饭店吃饭,然后将杨带到楼上客房,将杨妍强奸。次日上午,他又将杨传至家中,再次实施强奸犯罪。此后从杨妍考入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音乐系前后,至被害人报案,李在酒店、家中,甚至学校练琴房先后强奸杨妍十余次。 在庭审过程中,李云鹤一再辩称双方是自愿的,不存在使用暴力,自己不构成强奸罪,但法庭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有力证据及证人证言、被害人当庭指证,于近日作出判决,认定李云鹤强奸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陈宝琨、付万祥) 相关专题:女生为获考题与教授性进行交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