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柳州讯 记者王缉宁 虞蒋一一份由广西鹿寨县桂平镇司法所出具的“证明”虽与该所原先盖章审核的“离婚协议”自相矛盾却被一审法院采信当事人梁女士输了官司本报去年12月28日曾作过报道。1月14日柳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时没有采信那份“证明”判决当事人梁女士胜诉。
柳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杨某婚前借梁女士2.6万元用于购买汽车的事实既有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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