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王森(化名)系原天津市某中学的学生,1999年在该校就读初二。当年9月份在王森将要升入初三时,该校进行拆迁改造,老师和学生们分别被安排到其他几个学校。可是,王森却不清楚自己被安排到了哪所学校读书,经过多次查找和询问,王森在其所在区的一所中学找到了原中学的一位老师,这位老师带其找到同是原中学的某老师。一个月后,某老师却为其 办理了退学手续,并将退学手续送到该区教委中学科进行了审批。家长得知此事后,对学校的作法极为不满。为了让孩子重返教室,在多次找到有关部门协商未果后,日前将该中学和其所在区教委告上法庭。
据了解,在义务教育期间学生状告学校和该区教委在本市尚属首例,此案近日将在法院开庭审理。
王森的母亲
“我只不过给老师提了点意见,而且千辛万苦找了两年,得到的结果却是一张‘退学证明’。两年了,王森的同学们早就毕业了,而王森却一直无法上学,两年的时间对于正在学知识的孩子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可两年了孩子却是在不能上学的烦恼中度过的。王森今年才16岁,不上学让孩子去干什么呢?现在我只能依靠法律来维护儿子上学的权利了。”
某中学教师
对于王森两年没上学的事,该校一位老师说:“不是我不让王森上学的,是他自己不上的,初二的课程都没学好怎么上初三?再说,拆迁的时候他就不上了,我们还给他分什么学校?”当记者问,学生是9年义务教育,即使他没来上课,学校是否也应过问一下时,这位老师回答说,“学校都拆迁了,我都不知道去哪儿,我还去找他?”对于如何为王森办的退学手续的问题,这位老师说,“他不要求也得给他补办(退学手续),不办,他没法求职,这不过是个手续问题。” (新报记者张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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