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龚平) 事主第一次未报案,时隔仅3天,又被劫匪抢了一次。昨天,记者获悉,劫匪黄成书被洪山区法院判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去年7月19日,19岁的黄成书和同伙4人手持木棒,跑到洪山区建设乡外来人员李亩华家中,黄成书声称要借两个钱用用,并说自己在这里很熟,威胁李亩华别报案。李亩华被迫
这一次,李亩华向警方报了案。几天后,警方就将黄成书抓获。目前,警方仍在追捕黄成书的其他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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