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亮)昨天,满怀欣喜来领新房钥匙的王先生犹如被泼了盆冷水,同他一样,杨庄中区3号楼(原杨庄危改小区4号楼)的百多位业主在交房当天也没能进屋看看自己的新居。由于新小区起码的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棚等未能完成,不具备入住的基本条件,业主们只能再等些日子。
1月20日,是位于石景山八角西路的杨庄中区3号楼最后交房的日子。此前,业主们先 后接到开发商兴华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在1月18日至1月20日期间办理入住手续。但当业主昨天一早到达小区时,发现小区的道路尚未铺成,停车场也没有影子。百余名业主选出代表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到昨天晚上10点多为止,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开发商承认“该楼未具备交房条件,原定交房时间(2002年1月20日)推迟,暂不交房,交房时间另行通知,由此造成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今天早上,开发商方面对记者解释说,小区道路未完是由于冬季施工,天寒地冻,如果此时铺路,开春后,道路将有下陷现象,现和业主商量后,决定先用方砖铺路,便于业主进入和装修,待天气转暖后,再正式铺路。
对于小区配套问题,去年底,北京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规定》要求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依照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内容使用土地、进行建设。从今年1月1日起,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没能与住宅同步建成的,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规划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也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杨忠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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