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实习生廖军)元月4日,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教师熊先生与朋友6人在天和百货买了6瓶金威啤酒。喝了第5瓶之后,在座的教师杨先生无意中发现,剩余的1瓶虽未开封,但内有一指甲盖大小纸质物,清晰可见,该物业已发霉,同时瓶中还有许多杂质。
杨先生立即向金威公司(以下简称金威)反映问题。可是元旦期间,金威放假,未能联系上。
消费者要求金威公开道歉
元月7日,张先生打电话给金威啤酒营销部,一位小姐接听电话,答复说会处理此事,但态度恶劣。
8日上午,金威派了两位工作人员来调查此事,两人当场判定,该瓶啤酒从外观上看系金威公司产品。
11日上午杨先生再次打电话给金威,希望能尽快处理此事。金威公司营销部主任邓楠提出,将给张先生等1000元奖励,以表彰他们发现金威产品质量问题。张、杨等拒绝接受此方案,并提出,金威要给予30万元的精神赔偿,否则将诉诸法律或请媒体介入。
目前张、杨等已准备将金威及天和百货推上被告席。不同的是,在诉讼状中,他们要求的精神赔偿费改为0.1元。并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
张先生称,30万元的精神赔偿并不是其初衷。诉诸法律后,提醒金威重视产品质量问题的目的已达到,自然就不用索赔30万元精神赔偿费。
金威对30万赔偿费说不
金威营销部负责人邓楠说,金威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并积极派人调查,寻求解决方案。目前,只能从外观上断定这瓶啤酒是金威的产品,而其中的杂质到底是在生产过程中,还是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更难以确定。希望杨先生等予以配合尽快对其进行鉴定,以查清问题。杨先生等人提出的30万元的精神赔偿费,金威不能接受。因为金威认为,该瓶啤酒并未对张、杨等消费者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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