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晓杰通讯员李明】假冒公安人员强行猥亵妇女的被告人石伟(化名)日前被天津河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1年9月6日晚,被告人石伟(化名)窜至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一楼群,冒充公安河西分局民警,将路经此处的女青年李某拦截后,以查证件等谎言,将被害人李某挟持至附近的文明里楼群内,强行对被害人李某进行猥亵后逃逸。次日晚,被告人石伟再次对被害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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