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刘雪莲) 一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和同学打篮球摔倒在地,造成左臂骨折,住院治疗一个多月。今天,家长以管理不善为由,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一万余元。
学生家长诉称,2001年6月15日下午,12岁的儿子小明和同学小琨(均为化名)等四人在操场上打篮球,争抢过程中,小明被小琨拌了一下,摔倒在地,造成左肱骨内髁骨骨折。
事后,小明的家长认为,事故发生在儿子上体育课时,是体育老师疏于管理所致,且事发时操场凹凸不平,所以,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同时,小明家长把小琨作为第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据悉,市北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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