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清华通讯员朱坤伟)因辞工讨要薪金,一河南籍打工仔与老板发生冲突。昨日,这名打工仔向本报反映,在冲突中老板竟张口咬伤自己的胸部。而老板则说,两人都动了手,他把我按倒在地上。
打工仔凌某:讨薪不成反被咬
这名打工仔凌某是河南信阳市潢川县人,去年9月24日,他应聘到位于南山区南一路的这家名叫粤海门公寓柏诚企业管理公司的单位上班。凌某说,当时厂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但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结束后,他多次提出要求,但公司始终不肯与他签订劳动合同。1月20日,凌某来到总经理室向老板刘某提出辞工。
据凌某讲,刘某只肯支付他12月份的工资1000多元,但拖欠的11月份的工资和12月份的年终奖和今年1月份前19天的工资却不肯支付。凌某问为什么不给,刘某不耐烦地说:“没有了就是没有了。”见凌某执意不走,刘某叫来两个老乡,把凌某推到经理室门外。此二人走后,凌某又返回室内,继续质问刘某,刘某从旁边抄起一把铁锤向凌某打来,由于躲闪不及,凌某的一只手臂被重重砸了几下,然后刘某对着凌某又是拳打脚踢。就在刘某用脚踹凌某时,凌某侧身闪过,刘某一脚踹空,摔倒在地。刘某从地上站起来,扑上前去,一口咬在凌某胸上不肯松口,凌某痛得大叫一声。片刻,闻讯赶来的公司员工将两人拉开。
老板刘某:辞工也得合理合法
昨天下午,记者与老板刘某取得联系。刘某首先向记者声明,他们公司从来没有拖欠过员工工资,当然也不可能拖欠凌某去年11月份的工资和12月份的年终奖了。
刘某说,1月20日这天,凌某突然提出辞工,此前一个招呼也没打。其实,凌某在进入公司之初,公司已向他介绍了有关规定,其中包括辞工者必须提前15天告知公司,这样公司可以提前寻找合适的替代人。虽然凌某辞工仓促,但他还是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15天后结算凌某今年1月份的工资,另一个办法就是按照公司规定,凌某主动放弃这十几天的工资。这两种方法,凌某均不肯接受。刘某说,当时他正在设计图纸,凌某执意不走,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他便叫来两位员工把他请出去。但不久凌某又返回来,争执间,双方发生冲突。刘某说:“当时两人都动了手,他把我按在了地上。”
记者问:“那你到底咬没咬凌某呢?”刘某说:“我被压在地上,记不清当时的情况了!”
据悉,深圳市劳动局信访办和南山区劳动局均已接到凌某的投诉,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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