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贵州都市报】贵州安顺市民方利平在与丈夫王某离婚的诉讼过程中,发现属于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已被人更改,当她到安顺房产局查找该房屋的档案时,发现有两份房屋买卖契约。
据方利平介绍,她于1996年花46330元在安顺市南水路买了一套面积为92.66平米的住房,当年12月6日,与卖方在安顺市房产局办理了该房的产权转移手续。1997年3月4日,她与王某 结婚。当时该房的房产证由丈夫王某领走,方从此未看见房产证。去年12月初,方提出与王某离婚。西秀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当王某在法庭上称这套房屋是他的婚前财产时,方才知道王已在房产证上做了手脚,为此,方于今年1月14日来到安顺市房产局查找有关档案。
在档案袋内,方发现了一张王某于1997年1月20日写的“承诺”,内容为:南水路房屋是我出钱买的,我要求把房产证办成我的名字。如今后我与爱人方利平有何纠纷由我负责,与产权处无关。档案袋内除了有方与卖方李某的“房屋买卖”契约外,还有王某与卖方的一份一模一样的契约。方还发现,档案袋上,房屋所有权证存根以及房屋买卖审批表上自己的名字均被涂改为王某的名字。
对此,方利平感到极为气愤。
1月21日下午,安顺市房产局产权处的荣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办人员仅凭一份承诺书就变更房屋所有权,这确实不严谨,这点产权处有责任。他称,产权处现在也不能确认这套住房是方独有还是方王二人共有。荣处长说,他们已与法院联系过了,由原经办人员到法庭上如实公布这套房屋的档案内容,由法院依法判决这套房屋的归属。(徐荣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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