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同样是带电梯的小高层项目,套型面积也相似,只是由于一个楼盘在江宁,一个位置在新街口附近,两套房所需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就相差甚远。难道维修费用也会随着地点的变化而产生明显差异吗?近日南京不少市民对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提出了疑问。
根据南京市的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商品房的购房者必须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缴纳维修基金,其中多层按2%缴交,而高层或设有电梯的商品房则按3%缴交。参照这一标准 ,同样一套带电梯的商品房,面积都是100平方米,由于新街口的楼盘房价在4000元/平方米以上,那么一套房就要交1.2万元的物业维修基金,而江宁的房价还不到2000元/平方米,因此只需交纳0.6万元,正好是前者的一半。而真正维修起来,二者的花费不会有什么差别。这多少让人觉得有些不合理。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物业维修基金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征收其实是建设部的规定,南京只是严格遵守而已。目前建设部正在制定《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前不久在征求各地房管部门意见时,不少城市的代表也反映了这一问题,估计今年新办法出台时可能会对此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说法。
据了解,目前上海的维修基金是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征收的,开发企业交纳一部分,另外购房人交纳成本价的2%或3%(电梯房)。由于成本价要比销售价低得多,因此购房人的负担也相对较轻,这种做法值得南京借鉴。此外,专家还建议有关部门确定一个缴纳维修基金的总额上限,从而使因地段差别导致交费悬殊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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