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骗取女工小额贷款”的消息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犯罪嫌疑人杨晓华究竟如何实施诈骗手段的呢?昨天记者在公安机关采访了犯罪嫌疑人杨晓华。据办理此案的公安人员介绍,杨晓华并不是职业的诈骗犯罪人员,但第一次实施诈骗就做的如同高手一样,就是因为她掌握了同是下岗人员的共同心理,编造出了所谓的可以代办“下岗补助金”的谎言,从而达到她骗取22名下岗女工详细资料,然后骗贷下岗女工的“小额贷款”,用于满足自己的私欲。
“我是因为诈骗被逮捕的,我骗的都是和我一样的下岗女工,我是以能为下岗女工办理‘下岗补助金’为名,将一些下岗女工的基本资料骗到手,再用这些资料去申请办理下岗女工‘小额贷款’,然后将钱贷出后供我自己使用。2001年的8月份,我听到别人讲,可以到有关部门申请下岗女工‘小额贷款’,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就去了,没想到这一试还就成了。虽然4000元不是一个大数,但对于一个下岗人员来说也是非常有诱惑力的。后来我又听说如果想多贷些款,可以多找一些下岗女工的资料。我想和我一同下岗的同事有好几个,找她们不就可以了吗?经过左思右想,我编出了能够办理‘下岗补助金’的谎言,开始了行骗。”
“我骗的下岗女工大都是我的亲戚、朋友和以前的同事,其中还有我孩子同学的母亲。在我骗得这些人的基本资料后,我就去申请‘下岗女工小额贷款’,因为以前我办理过贷款,因此和那里的工作人员比较熟悉,原本,办理这样的贷款,需要贷款的本人填一些表格,于是我就以被骗人的名义,私自进行了填写和编造。后来,贷款的手续办好了,我就拿着手续去商业银行取款。我记得大概是在2001年的9月份,我分5次取出了约8万余元的钱款。其实我也被人骗过,在这之后,我认识了一个人,这个人说他是干工程的,说可以把钱放在他的工程里,他会付很高的利息,我一听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就把钱给了这个人,结果这个人在拿了钱以后,就再也没有找到。再后来,我也没有每个月去还相应的本息,于是被骗的人找到了有关部门和报社,后来有关部门的人也找到了我,但我实在是拿不出钱来,直至到了公安机关。现在想起我做的事,我觉得挺后悔,同时也对不住那些被我骗的人,因为她们也都是下岗人员,也都不容易。人最大的祸害莫过于是贪欲。”(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新报记者刘峦通讯员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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