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网1月26日消息:原“苏物贸”党委书记、董事长顾衡如之子顾群因犯受贿罪和行贿罪,近日被沧浪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1992年10月,顾群与其父顾衡如(另案处理)合谋后,由顾衡如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助顾群”的名义,向苏州华能联合贸易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侯若波索取公款人民币10万元,后由顾群开得虚假“劳务信息费”发票一张交侯若波入账。
1993年6月,顾群通过苏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分公司党委书记肖锦钊(另案处理)等人的职务行为,从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分公司卷烟经理部非法拆借公款人民币250万元,用于其参与开发狮山花苑等营利活动。至1995年7月,顾群以感谢为名,送给肖锦钊人民币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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