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月26日消息:山东淄博市周村区某厂职工子弟学校一名14岁的中学生,因为在班上犯错受到班主任
老师的批评后服毒自杀。该生的家长向齐鲁晚报记者表示,孩子自杀是因为受到班主任的体罚,自尊心受伤害,而校长和班主
任都予以否认。
据了解,2001年12月27日下午,在一节生理课上,这名叫韩聪的中学生在挂图上用粉笔写了一个秽字“×”
,任课老师发现后将他交给了班主任曹老师。据曹老师讲,他让韩 聪写了三遍检查,并让他在最后一份承认自己写了这个字的
检查上按了手印。然后,曹老师让他去叫家长。
据韩聪的妈妈介绍,她到了学校后,曹老师将韩聪写的检查拿给她看,校长也表示她的孩子犯的错够了开除的条件。
她说要领孩子回去,曹老师说孩子已走了。她匆匆赶回家,正好在楼道口见到儿子从楼上跑下来,然后捂着肚子说曹老师打了
他,他受不了,已喝了“敌敌畏”。邻居一听孩子说服毒了,立即拉着孩子赶到厂部医院,但孩子到了医院门口就昏倒了,再
也没有醒来。
在韩聪留下的遗书上,较大的字体写有“对不起了,妈爸,不孝儿聪”,较小的字体写着,“我想开个玩笑,没想到
弄大了”,并写有“曹老师打我”的字样。对此,该校的毕校长和曹老师都说没有打韩聪,并表示有几位老师可以作证。此外
,毕校长还介绍了韩聪自杀前因某些原因有厌学情绪。
目前,韩聪的父母已聘请律师参与调查取证,准备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与校方的争端。(董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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