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王咸阳) 华县金惠乡的郭新元兄弟是在1月7日接到父亲郭建义死于看守所的音讯的。直至13日下午父亲的尸体被公安局强行火化,他们也没有得到关于父亲死亡原因的任何法律文书或者说法。
本月25日,记者见到了郭新元和他的哥哥郭茂元。他们说平日父亲给小儿子看门,3日清早他们找父亲吃饭时,才听村上人讲老人已经在2日晚上被派出所带走了。5日下午,郭新 元接到了华县公安局的《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这才知道父亲已经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华县看守所。6日早晨,郭新元买了身新线衣来看守所看望父亲,有关工作人员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只给他带出来父亲让他把棉鞋捎来的口信。第二天一大早,郭新元就打发妻子去给父亲送棉鞋。他说,妻子到看守所时已经快9点了,看守所的人给他妻子讲他父亲还没起床呢。大约10点左右,妻子还没回到家,公安局的车就先到了,把郭新元带到了县医院。在县医院的太平间门口,他见到的是父亲僵硬的尸体。
郭新元说,有关部门当天就对父亲进行了尸体解剖,他亲眼看到父亲的脖子上有两道用什么东西勒出的痕迹,双耳里盈满了凝固的血液。左肋部好像有断裂迹象。事发后,县上曾答应就此事给他们一个圆满答复,但到12日,他们接到的却是尸体必须在两日内火化的通知。13日,郭建义的尸体被强行火化。记者采访时了解到,至今郭新元兄弟仍没有接到关于父亲真实死亡原因的任何法律文书或说法。
当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华县检察院和华县公安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他们均表示,关于郭建义的法医鉴定报告还没有出来,真正的死亡原因还无法确定。华县公安局的负责同志讲,目前经过初步调查,郭建义为自缢死亡,但这个结论要等法医鉴定报告和检察机关的调查出来后才能确定。
小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0条对于已经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