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海口1月27日电(姚莉莉、张传宣) 在海陆空交通十分发达的海口至桂林的邮路上,一盒寄托着思念之情和节日祝福的月饼,居然在五六百公里的路上“走”了38天后才送到,此时月饼早已变质发霉。海口市消费者莫女士认为邮政部门违反运输合约规定而且态度恶劣,一气之下把海南邮政告上了法庭。日前,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莫女士介绍,去年9月15日,她购买了一盒价值150元的月饼,在海口大同路邮政支 局办理了手续,寄给桂林的朋友覃某。当时,邮局工作人员告诉她,寄往广西的普包送达时间为6至7天。然而,一周后她打电话向朋友查询时,包裹尚未送到;覃某也多次到当地邮局询问,不是“不给查”,就是“没时间”。直到10月23日,一盒变质发霉的月饼才送到覃某手中,覃某拒收;10月24日月饼被退回海口。事后,莫女士多次与大同路支局、海口市邮政局交涉,但邮政部门不肯承担任何责任,并催促莫女士领回月饼,被她拒绝。
莫女士一怒上公堂,要求大同路支局和海口市邮政局赔偿包裹损失、电话费损失、交通费损失、误工费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赔偿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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