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2001年9月29日,泗阳县众兴中学教师杜志胜杀死了某大学大学生莎莎(化名)。25日,这起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杀人案在南通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南通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杜志胜提起公诉,莎莎的父母附带提起近12万元民事赔偿的要求。
今年25岁的杜志胜,1997年从泗阳县来安乡考入某大学。两年后,南通地区的莎莎也进入该大学,同在一所学校的师兄妹很快成了恋人。杜志胜租了房屋住在校外,两人的感情 迅速升温。2001年,已经毕业分配回老家泗阳县众兴中学当了一名教师的杜志胜和莎莎的恋情出现危机。2001年9月29日下午,杜志胜从泗阳乘车赶到南通。晚上8时许,杜志胜用公用电话给莎莎打了传呼,约莎莎在某大学西南侧通甲河大桥见面“谈谈”。见面后莎莎告诉杜志胜自己已有了……
此时爱已成恨的杜志胜便和莎莎激烈争吵起来,当走到无名水泥桥上时,丧失人性的他双手猛扼莎莎的颈脖,直到一个鲜艳的生命凋零。已经成为禽兽的杜志胜脱下被扼死的莎莎的外衣,将莎莎的尸体抛入南通市八厂乡三里墩村五组一个农家的废井中,盖严井盖后逃走。2001年10月16日,杜志胜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1月1日被逮捕。
法庭上,犯罪嫌疑人杜志胜极力躲开莎莎父母的目光,后悔对他来说已是一剂永远迟到无用的毒药。但让全社会引起深思的是,莎莎在校期间夜不归宿,对莎莎进行尸检时竟然发现有节育环。公诉人的公诉词振聋发聩,不应该发生的事、不可能发生的事,竟然发生在校园里,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刻不容缓。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刑一 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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