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7日讯(通讯员 于典君 记者 刘雪莲) 两人合伙,一人出钱、一人出力,假冒他人品牌,大肆制造劣质农药牟取暴利。近日,崂山法院一审判处制假者缴纳罚金30万元,制假者徐某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9年11月起,江苏人徐某与崂山区南窑塑料制品厂厂长董某预谋造假。徐某利用董某提供的资金购进原材料、外包装,使用董某提供的厂房、设备及雇佣
崂山法院审理认为,两人合伙制售伪劣农药,金额较大,依法应予严处,一审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5万元,崂山区南窑塑料制品厂罚金20万元,董某罚金5万元。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