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我与前夫离婚一年多,但是他至今不让我探望小孩。他现已搬家,地址不知。我通过努力了解到孩子的幼儿园地址,可老师不给探视,并说对孩子不利,还要求监护人书面同意。不知这种说法对不对,我能不能去幼儿园探望孩子?张红张红:你完全有权去幼儿园探望孩子。除了法院,任何人(不论是你前夫还是幼儿园老师)都无权中止你探望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协议上有关于探望的方式、时间,你可以要求你前夫履行协议,拒不履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们是诉讼离婚,在判决中有关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你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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