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讯(记者王蔷)7岁小女孩圆圆今年上小学一年级,她在妈妈的带领下准备去保利剧院观看舞蹈演出,然而却被剧院工作人员拒之门外,只因为她的身高不够1.2米。难道身高不够1.2米的儿童就没有看演出的权利吗?
圆圆母亲梁女士对记者说,本月13日晚,她带圆圆到保利剧院观看东方歌舞团的文艺演出。工作人员说,圆圆身高不够1.2米不能入场。梁女士告诉工作人员,圆圆是一年级学生 ,并从小学习舞蹈,是舞蹈队学员,入场后不会影响他人。但工作人员说,这是保利公司董事会的决定,谁也不能违反。梁女士及后来赶到的圆圆父亲同工作人员交涉了近2个小时,孩子也没被允许入场。圆圆只好伤心地哭着和父母回了家。1月18日,圆圆以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歧视儿童为由将保利剧院告上法庭。
圆圆的代理律师姜先生说,保利剧院规定“1.2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博物馆、影剧院……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接受综合素质教育的权利,给其心灵造成了伤害。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安排原告观看一场同等档次文艺演出,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梁女士对记者说,她曾带着孩子在北京饭店、世纪剧院看过演出。保利剧院的做法真挺过分的。
姜律师说:“保利剧院做出这样的规定有何法律依据?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企业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使之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儿童都要等长够1.2米才能去听音乐,提高素质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据了解,保利剧院一向以营造高雅安静的欣赏气氛而著称,所以规定1.2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该剧院有关人士表示,这样是为了保证其他观众正常观看演出,维护秩序。为让孩子欣赏艺术,该剧院也曾举办过儿童专场。记者从其他剧院了解到,北京音乐厅、天桥剧场等经常有高雅艺术演出的场所均有类似规定,即不够身高的儿童谢绝入场,而够身高的儿童一般让买全票进场。
团市委少工部一位人士认为,这样的规定侵犯了儿童的受教育权,而且在票面上印着这样的限制要求,是经营者单方起草的“合同内容”,属于违反法律的无效条款。但一位乐团演员对此有不同意见,他说,从道理上讲,小孩应该多去欣赏高雅艺术、接受熏陶,但由于他们年龄较小,很容易在场内跑动或大声哭闹,影响场内气氛及演员情绪。他认为,不如仿照民航的规定,不从儿童身高而是从其年龄上作出限制。
剧院对儿童身高作出的限制是否合法,看来只有等待法院对此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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