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作为一个企业法人,却无权查阅企业账目,就连公章也被人控制。为维护经营管理权,觉得窝囊又愤怨的绍兴市金禾农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慧敏拿起法律武器,将控制他“南瓜柄”的两个原上级告上了法庭。
昨日上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宗颇为蹊跷的民事案子。1999年9月,潘与田某、王某共同投资组建了绍兴市金禾农机有限公司。潘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
法院受理此案时,有关人士就认为,这是个“蹊跷又怪的案子”。果然,庭审一开始,被告律师就否定潘是法定代表人,原告律师又向法庭提议,追加农机物资总公司总经理赵某为第三被告,因为他才是此案的“关键人物”。一笔糊涂账让主审法官只能宣布休庭合议,从开庭到闭庭只用了5分钟。
因为要追加第三被告,需在15天内待第三被告送达答辩状后,再审理。这桩“蹊跷”案还要等一等才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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