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阳讯 罗山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一起“网迷”离婚案件,刘某迷恋“网上情人”,其妻姜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刘某本来是一个生意好手,与妻子姜某一度生活美满。1999年,二人率先在镇子里做起网吧生意。没想到刘某很快掉进“网”里,与一自称“伊浓”的女网友打得火热,常常连生意都顾不上。去年秋天,刘应“伊浓”之邀,带了1万余元去海南三亚旅游,但不见“伊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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