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还给他还要挨打,怎么有这样的事?”昨天晚上,一位打工者向晚报聊天室诉说委屈。
这位姓屈的打工者告诉记者,上星期他哥哥被一辆三轮货车撞伤,他母亲去南山区交警大队查找货车车主时,在院内地上捡到一个车辆行驶证。他按照证件上的单位名称打114查到了电话号码,,然后再打电话去这家单位打听,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失主。
“在电话里,他显得很高兴,说会给我几百块钱作报酬。我就问他会给我多少,他说300块吧,这时候我脑子里一下想到,我哥哥被撞伤腰以后,因为没钱治,一直在家里养,我就跟他说再加一点吧,500块行不行?”
“当时他在电话里答应了。今天一大早,我拿着证件从田贝赶到南山批发市场。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们有两个人。我就把证件拿出来给他。这时候他脸色突然变了,一下抓住我的手腕说:‘你敢敲诈,送你去派出所!’”
“这时从旁边突然又冲上来4个人,6个人对我拳打脚踢有五六分钟,我的头到现在还是晕晕的。”
“从上星期三到现在,我为了找他,打了多少电话,又专门坐车这么远把证件送给他,难道我应该一分钱不要?再说,如果他不想给我钱,拿了证件以后可以不给我,凭什么动手打我?”(本报记者陈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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