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爱菊)28日下午,家住西门车站的阙先生带着自己6岁的儿子,到新南门致民路附近一施工工地找包工头要工资,儿子不慎从毫无任何警示牌高约3米的一楼摔到了地下室。阙先生介绍说,事发时只听“咚”的一声,旁边的儿子就不见了,听到哭声才知道儿子掉到了地下室。阙先生认为,事发时该施工工地一楼到地下室之间正在修楼梯,而工地现场无任何警示牌也无人提醒,出了事,施工单位应负责。昨日下午,施工方负责人汪先生接受采访时说,施工方不应负任何责任,因为工地门口写有“施工公告”和“安全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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