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电】(记者古国真通讯员钟艳云关天国)“原以为这笔血汗钱没了,现在可好了!”1月28日,52名来自湖南、贵州和阳江本地的打工者从广东省阳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上,接过他们被拖欠的4万元工资款。其中最多的领到3900多元,最少的也领到100多元。他们不停地向法官道谢,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00年至2001年间,曾纪怡、郭旺春等52名来自湖南、贵州和阳江本地的打工者先后 受雇于阳东县昌盛金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公司),他们辛辛苦苦劳作,但仍被老板扣发工资近8万元。2001年10月,昌盛公司因内欠工资,外欠借款、加工费和货款,负债累累,宣布闭门停产。工人们因生活无着落,无钱返乡,而四处上访,最后决定诉诸法律而来到阳东县人民法院,将昌盛公司推上被告席。
其时,阳东法院已经审理了以昌盛公司为被告的案件20多件,并已查封该公司的厂房和机械设备,准备着手拍卖。法官们告知工人们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由劳动部门仲裁裁决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2001年12月,阳东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由昌盛公司支付工人工资。2002年1月7日,工人们向阳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决定。为确保工人们及时拿到工资,阳东法院依法立即将已查封的昌盛公司的厂房和机械设备予以拍卖,得款数十万元。由于昌盛公司的总债务达150多万元,且不少是工程款和有抵押的借款,另因昌盛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按法律规定,工人们能分配到的工资额很少。
为了充分保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阳东法院对拍卖所得的款项制定出分配方案,依法提高对工人工资的给付率,达50%,而其他20多个债权人只分得33%份额。阳东法院还通过耐心做思想工作,所有债权人对此分配方案均无异议。阳东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仅用了20天时间就执行了该拖欠工资案,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外省劳工和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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