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通讯员杜巍巍记者张艳)一名卵巢相当于6旬太婆的少妇,通过“借卵”怀上了孩子。
郑某今年33岁,患有罕见的卵巢早衰症,结婚10年没有生育。去年底她来到省人民医院,得知只有“借卵”才能生孩子。
医院和她签订协议后,花了一个月将她的子宫内膜发育与供卵者卵泡发育同步。随后,将“借”的卵子与郑某丈夫的精子在体外结合后,把胚胎移植到郑某体内。
昨日,在胚胎移植后的14天,郑某成功怀孕。
据该院生殖中心徐望明副教授介绍,“供卵试管婴儿”是合法的,不同于国家禁止的“借腹生子”、“代孕”行为。适用于丧失产生卵子能力,或女方携带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基因,及卵子数量和质量均不佳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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