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芦风 通讯员许亚平) 兴平市一男子为贷款1300元,居然携带爆炸物威胁信用社工作人员,后经信用社职工多方劝导,爆炸物被安全销毁。
元月25日上午9时许,兴平市桑镇一男子来到店张信用社,自称是该信用社主任李某的亲戚,要求李某为其贷款1300元,李某称信贷管理制度严格不能随便贷款。该男子见要求未被满足,声称如不贷款给他,他就要引爆随身携带的爆炸物和李某同归于尽。信用社职工吴
后据周围群众讲,该男子已经在附近游荡了好多天,可能精神上有问题,也并非信用社主任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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