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波2月2日电(郑黎 刘耕)宁波一男子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作为理由,提出离婚诉讼,被法官当庭驳回。
这起荒谬离婚案的主角姓陈,现年45岁,去年12月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状称:本人与被告(妻子)婚后感情一般,时有争吵。被告患先天不育,几经求医不愈,至今无后。原告为此感到无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虽本人受过中等文化教育,但“传种”(原文 如此)接代之观念根深蒂固,膝下无子,已属不孝,无颜见列祖列宗,为人一世,尚无天伦之乐,不免枉度一生……,所以请法官能同意其“休妻”的要求。
宁波海曙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陈某仍坚持其观点,表示平时与妻子一起糊里糊涂地过日子,也没啥大矛盾,现在年纪大了,妻子不会生育,就再也等不住了,一定要求离婚。其妻则表示与陈某是经过4年多的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的(陈系再婚)。婚后夫妻恩爱,很少有争吵。此次提出离婚,怀疑陈某是因为与某个平时与其过往甚密的女子产生恋情所致,并表示与陈某仍有夫妻感情,不同意离婚。
法官认为,原告与被告婚姻基础及婚后感情均尚可,原告以被告不会生育为由提出离婚,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准则,依法不予支持,遂当庭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的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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