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振宇)因为组里将20亩地承包给同村四组村民王鹏培育城市绿化树木,西安市雁塔区曲江乡北池头村第五村民小组部分村民冲进苗圃,将15000多棵苗木拔光。几天来,损失惨重的王鹏四处求告。
2001年12月19日,王鹏和北池头村第五村民小组签了《土地承包合同》,他以每年每亩650元的价格承包该组村南20亩耕地,拟建苗圃,种植城市绿化树木,承包期限为15年。该 计划也得到了北池头村委会和曲江乡农村经营办公室的同意和支持。2002年元月初,王鹏雇人在承包的土地上栽下了苗木。
据王鹏介绍,元月31日下午,他正在苗圃里浇水,五组的十几名村民突然来到地里,将一棵棵苗木连根拔起。因阻挡不住,他急忙向曲江派出所报案,两位民警闻讯赶到现场,仍阻止不了这些村民,15000多棵苗木被拔光。
2月2日下午,记者在苗圃看到,被拔出的苗木横七竖八扔在地里。王鹏神情黯然地说,苗圃一共有6000株侧柏苗、6000株大叶女桢苗、3000棵大叶女桢成树,还有200棵苹果树,总价值约16万元。当初雇人栽树又花了7000多元。为了实施这个育苗计划,他拿出了所有积蓄,还向亲朋好友借了近10万元,不料竟遭到这种“灭顶之灾”。
记者问一位参与拔树的村民为什么这样做,她说:“那块地是我们五组的自留地,干部没有和村民商量就私自承包出去;就算要承包,也得本组人优先,本组没人承包再向外人承包,为什么连个招呼也不打就承包给外组人了?”
五组组长王小明告诉记者,土地承包给王鹏之前,5名群众代表曾开过会,同意承包;他们的承包合同村委会和曲江乡农村经营办公室都支持,还在承包合同上盖了章。而且,以前组上也曾想把地向外承包,200元一亩的价格都包不出去,搞不明白这次以650元的价格包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人不同意,还搞出这么大的事!
王小明希望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并强调,这一小部分村民并不能代表北池头村五组。曲江派出所表示将会认真调查,依法处理此事。对其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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