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丁文娟记者陈斌)岁末,单位同事聚餐,亲朋好友相会,喝酒助兴无可厚非。觥筹交错之际,驾驶员应牢记安全准则:开车莫喝酒,喝酒不开车。仅上海杨浦区,最近就接连发生多起驾驶员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1月25日晚,某集团公司员工到饭店聚餐。散席后,驾驶员杨茂林驾车送总会计师颜某和同事庄某回家,未料在隆昌路舒兰路口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酿成悲剧:杨茂林和庄某受伤 ,颜某命归黄泉。事后据杨本人称,他在宴席上喝了一杯多葡萄酒。交巡警部门现场勘查结果和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表明:杨茂林系醉酒后驾车,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无独有偶。1月30日21时半,家住铁岭路的李某喝酒后,醉意朦胧地驾着皇冠轿车沿隆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延吉路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出租车相撞。杨浦交巡警对李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系醉酒后驾车。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始终狡辩、抵赖,甚至加以谩骂,最终被杨浦公安分局处以治安拘留15天。酒醒后的李某得知自己今年春节将在看守所内度过,后悔也来不及了。
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据市交巡警总队事故处统计,前年全市因酒后驾车肇事死亡的有35人;去年春节,有2人死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医学实践表明,酒精是一种抑制性药物,会影响人的整个神经系统,饮酒后人的大脑思维和行动,包括知觉、视觉以及判断和反应都会受到影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每个机动车驾驶员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春节期间更应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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