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2月4日讯(通讯员 徐永芹 记者 于文平)山东烟台一对夫妻诉讼离婚,而丈夫在法庭上坚持要先给孩子做亲子鉴定。近日,烟台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离婚案。
法庭调查得知,赵一敏(化名)和刘波(化名)于1993年结婚,婚后于1994年1月生下一对双胞胎,其中一个胎儿不幸夭折,另一胎儿身体较弱。在一次化验血型时,赵女士了解到孩子为O型血,丈夫也为O型血,但自己却不是O型血,后来她做医生的妹妹在一次无意闲
2001年1月28日,双方再次大打出手,最后到法院诉讼离婚,但男方要求必须做亲子鉴定,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有律师认为,一旦孩子被鉴定为非亲生子,刘波可能会拒绝日后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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