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方琳)上酒店吃顿团年饭,却不让自带酒水,这一渐渐消失的“行规”在年关时悄悄回潮。昨日,有读者向本报投诉,若自带酒水,宝丰路的小蓝鲸要收取10%-15%的服务费。
记者随即前往调查。小蓝鲸一名接待小姐称,这一规定是2月份开始实行的。由于近期顾客特别多,团年饭几乎预订完毕,服务员都得加班加点工作,所以对自带酒水者,每桌得 收10%-15%的服务费。记者看到,该酒店的菜单正提醒消费者“请勿自带酒水”。
向自带酒水者收取服务费(又称“开瓶费”),曾是江城各大餐馆、酒店秘而不宣的“行规”,近一两年,随着竞争升级,此规定渐渐退隐,没想到年关之际,它又趁机冒头。省消委副秘书长王体年明确指出,不准带酒水,首先是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带酒水又收费,更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酒店里的酒水常常比商场里贵一倍以上,如35元的王朝干红,酒店卖60元,依据消法,这是一种强制消费,消费者可投诉。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宝丰路谢先生、水果湖三五等酒店,均可自带酒水,不收“开瓶费”,而香港路、积玉桥、杂技厅的另几家小蓝鲸也表示,不收“开瓶费”。
在几十个国家地区,只要您拥有手机,就可以享受
新浪短信头条新闻的方便快捷,让世界随您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