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爱心捐款到底归谁?日前,如皋师范附小学生家长黄宁夫妇为7万元爱心捐款的归属,将如皋师范附小告上了法庭。
1996年深秋,如师附小优秀少先队员黄昊不幸患上白血病。为了挽救他的生命,如皋市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捐款24万多元。但病魔无情,小黄昊于1998年10月18日离开了人世。此时,24万元爱心捐款还剩下7万余元。2001年12月6日,黄昊的父母为这笔钱的归属向法院 起诉,状告如师附小,要求返还捐赠余额。
黄昊的父母认为,这笔捐款应该是黄昊的遗产,作为父母有继承权。他们想把这笔钱用在三个地方,一是捐一部分给学生重病基金会,二是偿还部分债务,三是作为1岁女儿的生活费用。
校方则表示,如果捐款的钱判给了黄宁夫妇,给全社会将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将来谁愿意奉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呢?
据校方介绍,为了黄昊早日康复,全校师生捐款17948元,学校拿出近1万元钱来,从苏州到上海、到北京、到香港,四处奔波,寻找骨髓。在黄昊病逝后,学校曾向主管部门打报告,拟用捐款余额设立“爱心基金”。学校认为黄昊的父母没有任何理由来拿这笔钱。
有关专家则认为剩余钱的所有权应该归全体捐款人,如何使用这笔钱,要尊重捐款人的意见,讲究社会效益。
7万元捐款余额到底归谁?法院究竟如何判决?虽然这起诉讼没有如期审理,但大家认为,此案本身就是一堂很好的道德和法律教育课。(沈亚东吴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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